疾病预警
预防接种――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
发布时间:2008-10-14 17:38:56 点击次数:1788


  每年的4月25日是计划免疫宣传日,今年的宣传主题是“同样的权利,同样的健康——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”。儿童的健康关系到家庭的幸福、民族的希望,及时带孩子接种疫苗,预防相应的传染病是每位家长的责任。

  政府向公民免费提供的预防接种第一类疫苗有:卡介苗预防结核病;乙肝疫苗预防乙型肝炎;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小儿麻痹症;百白破疫苗预防白喉、百日咳、破伤风;麻疹疫苗预防麻疹。

  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为:出生时接种乙肝疫苗第1针,卡介苗第1针;出生1个月时接种乙肝疫苗第2针;2个月时接种脊灰疫苗第1剂;3个月时接种脊灰疫苗第2剂,百白破疫苗第1针;4个月接种脊灰疫苗第3剂,百白破疫苗第2针;5个月时接种百白破疫苗第3针;6个月时接种乙肝疫苗第3针;8个月时接种麻疹疫苗第1针;18~24月时接种百白破疫苗第4针,麻疹疫苗第2针;4岁时接种脊灰疫苗第4剂;6岁时接种白破疫苗第1针。

  另外,国家规定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预防接种第二类疫苗有:流脑疫苗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;乙脑疫苗预防乙型脑炎;腮腺炎疫苗预防流行性腮腺炎;风疹疫苗预防风疹;甲肝疫苗预防甲型肝炎;水痘疫苗预防水痘等国家规定的其他疫苗。

  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,应及时到户口所辖区内的预防接种点办理预防接种证,按要求接种各类疫苗。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。国家规定儿童入托、入学时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,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,应对其进行补种。

  外地流动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,应及时到现寄居地的预防接种点办理预防接种证(卡),同时预防接种证(卡)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,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。

  家长带孩子接种疫苗前应做以下五件事:必须带上《预防接种证》,医生凭证接种;注意孩子近几天有无发热、拉肚子、咳嗽等,如果患有心脏、肝脏、肾脏疾病、癫痫病(俗称“羊癫疯”)或者发生过惊厥等,一定要告诉医生,让医生决定能否打针;如果孩子在前一次接种后出现高热、抽搐、尖叫等反应,或有荨麻疹、哮喘等过敏反应,都要告诉医生;接种前换上柔软宽大的内衣,以便于挽袖子打针,也不会摩擦针眼处皮肤;饥饿和过度疲劳时接种,容易发生晕针,所以接种前应让孩子吃好、休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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